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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上义务来执行权力

  • 鲁豪杰;银梦
  • 日期: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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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学校号召,加强党员们对自身权利和义务的理解与认识,生命科学学院510党支部于2018年5月8在教二113开展了一次主题为“水乳交融的权利和义务”的圆桌会议。本次会议由支部组织委员郑欣主持,510支部应到21人,实到25人,其中党员19人,积极分子6人。

我们都知道:中国共产党党员义务与权利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主要包含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会议伊始,郑欣带领所有人一块认真逐条诵读了党员应尽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让大家重新认识党章所赋给我们神圣的职责。重新学习了以上内容,并经过讨论之后,大家都发现之前自己的确忽略了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在平时的工作学习上并没有很认真地履行职责。

如何从实例来刨析,党员刘志勇给出了答案:纵观孙政才从政路,职位从低到高,贪污受贿从低到高,直至触犯刑法。作为党员干部,本应按照岗位职责与党的义务要求,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为群众谋利益,而孙政才恰恰相反!其实他走到今日,是党性“不真实”,“不稳定”,“易变质”的结果,践踏了党员红线–党员义务!“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孙政才从拿群众“一针一线”到“巨额资产”,直到触犯刑法,对我们青年党员具有很大教育意义!作为基层党员,我们应该经常关注党内新闻,经常用“大老虎”例子这面镜子照照自己,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锤炼自己的党性修养。党员一定要恪守党员红线,无论党龄高低,职位高低。“红线”是我们密切联系群众的前提,万事不能脱离群众,党员应到多去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问一问。如果大家将来走向执政岗位,千万牢记!

党员沈义成直接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运用到讨论上:首先我先进行自我批评,以今天咱们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为例,按时参加支部活动是咱们最基本的党员义务,而我今天迟到了,没有履行到一名党员应有的义务,以后我一定加强时间观念也希望大家可以引以为戒;刚才在前几位同志发完中,我有看手机的现象,我觉得这个也应该自我批评,虽然刚才组织委员说了咱们民主生活会大家不用太严肃拘谨,可以畅所欲言,我觉得气氛是可以放松些,但态度必须是认真的!看手机这个现象很不好,应该杜绝。接下来我对咱们支部请假的同志要进行批评,当然大家存在正当理由可以向组织请假,但请假流程不应太过随意,不能在临开会前在微信群里说一句"自己临时有事不能参加"这么随意。支部活动请假应该严格一些,存在正当理由不能参加支部活动,应当面向支部书记提出请假申请,在获得书记批准才可以。

立足于研究生的本职工作,党员郑慧说到:我觉得之所以把学习放在义务的第一条是有她的道理的,我们只有通过不断的学习马克思主义等内容,不断的学习党的精神,才能保证思想的纯洁性,才能更好的去约束自己的行为。

本次生活会在意犹未尽之中结束,大家纷纷表示:将牢记本次的学习成果,履行党员应尽的职责,认真对待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一名优秀的研究生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