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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做新时代“四有”青年

  • 图:吴明松、曾俊;文: 史丁丁
  • 日期:2018-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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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2日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命科学学院512党支部在教2-125召开了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为主题的理论学习会议,同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内容。本次会议应到党员20人,实到党员20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旁听了此次会议。

首先,支部组织委员曾俊同志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内容展开,重点为大家讲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几点希望:一是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二是要励志,立鸿鹄志,做奋斗者;三是要求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四是要力行,知行合一,做实干家。曾俊同志认为,作为一名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要勇于承担肩上的责任,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争做新时代有理想、有道德、有能力、有担当的青年。

曾俊同志汇报习总书记北大座谈讲话内容.jpg曾俊同志汇报习近平总书记北大座谈讲话内容

接着由高泽安、徐新、姚林伶等7位同志分别汇报了自己学习权力与义务等相关内容的感悟,并通过剖析生活案例来定位作为一个党员,权力与义务的所在。

高泽安同志说:“马克思主义的命运早已同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华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我们要继续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并着重谈了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新时代党建”的关系。她认为如果没有他人的指点和自我反省的意识,我们就很难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这样自身是不会进步的,所以每个党员要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徐新同志以她在大学期间阅读的马克思《关于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为开端,讲述了她对这篇文章的感悟体会,并指出在选择职业时,我们应该遵循的主要指针是不断追求人类的幸福和我们自身的完美。并强调了每一位党员都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养,乐于奉献,引领时代价值观,积极主动发挥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勇于奋斗,求真务实,知行合一。

姚林伶同志通过列举了一些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精确指出这些案例违背了“党员八条义务”的哪一条内容并剖析了这些“知法犯法”问题存在的原因,她认为这些案例中的人物因为理想信念动摇、法纪意识淡薄、纪律作风松弛,导致他们逐渐忘记了自己身为共产党员的身份。最后她分享了怎样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启示,即努力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要时刻牢记我们党员身份,做到“思想上入党”;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人民服务,从身边做起。

莫智琼同志提出“为什么要规定党员的权利与义务”问题,然后她从政党角度和党员角度分别解释说明了原因。一是为党员树立一个思想和行动的标杆,用统一的尺度衡量和监督党员,保证党员质量,纯洁党组织。二是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对党员的规范和约束,明确规定党员该做的和不该做的,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维护政党团结至关重要。规定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保证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执政合法性的需要,是保持党与人民群众鱼水关系的需要,也是推动党内民主建设,实现民主集中制的需要。然后她讲述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

周吕蓉同志利用漫画的形式生动而深刻地为大家图解了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并以3个具体案例:揭发检举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不良行为、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密切联系群众,遇事与群众商量的案例,强调了自己对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认识。最后她提到,党员同志一定要做事谨慎诚恳,做任何事情之前三思,想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一定不能违反党纪。

史丁丁同志以党员的义务第一条“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主题,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重要讲话,向党员同志介绍了马克思的生平经历和主要关键性的著作。然后她以30条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语录带领大家重温和感悟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光辉”。

张茜茜同志通过“央视公益广告《我是谁》温暖展现党员风采”和“湖南卫视公益宣传片——年轻党员的朋友圈”两个视频,警告我们年轻一代党员,当你已经成为共产党员的时候,你需要经常思考,你是谁,你需要做什么?你能做什么?然后她以身边的榜样为实例向大家讲述了如何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最后她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对512这个特殊日子的思考,十年的时间也带不走我们那时悲伤的记忆。

最后,党支部书记吴明松同志大致总结了此次理论学习的内容,并倡导与会人员全体起立,为512地震中失去生命的同胞默哀3分钟,以此缅怀逝者,致敬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