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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权利与义务——516党支部理论学习月第二次主题汇报

  • 图:516班 门萍;文:516班 李颉 陈舒然
  • 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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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8日,生命科学学院516党支部于学园三-142教室举行了主题为“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的理论学习月第二次主题汇报活动。本次应到21人,实到20人。

本次会议由党支部成员隋吉槺主持,首先,由第二组同学展开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学习汇报。第一位同学隋吉槺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介绍,并对“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作千秋鬼雄死不还乡”的孔繁森进行了介绍,孔繁森同志是优秀共产党员,焦裕禄式的好干部、时代先锋、领导干部的楷模、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接着,由苏俊瀛同学对“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目的”进行汇报,苏同学认为其目的意义在于保证党内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推动确保党员质量。第三位汇报者张钰林同学介绍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1)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平等性;(2)党员权利与义务的现实性(可行性);(3)党员权利与义务的一致性;(4)履行党员义务和享有党员权利具有鲜明的党性;(5)履行党员义务和享有党员权利具有鲜明的党性。紧接着,刘国泉同学对“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的思考进行分享。刘国泉同学认为:党员的权利,不是为了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的,而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我们应该深刻牢记,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第五位赵炳浩同学分享了电影《芳华》视频剪辑,并对其中男主演的“活雷锋精神”在当代社会引起的一些反响和思考进行了分享,并说道:“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是党员要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在生产、工作、学习和一切社会活动中起带头作用、骨干作用和桥梁作用。”第六位同学陈荣泽通过分享感动中国人物黄大年的事迹,提出了一些对于权利与义务之上的思考,就像黄大年老师在24岁的青年时代说的那样——“振兴中华,乃我辈之责。”最后徐锡荣同学分享了对每个人而言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构成了一个人在生活中所处的位置,恰当行使我们的权利和坚持履行我们的义务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往往在生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很难。因为总有灰色地带让我们不知道应该还是不应该。所以,我们更应该加强党性修养,让自己更优秀。

同学汇报

会议进行第二项,由党支部书记陈舒然进行陈述总结。陈舒然总结道:“本次主题学习汇报在内容连贯性上做得很好,但是在分享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扩展。其中,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能够更加深刻触动我们的内心,这种学习是值得表扬和提倡的。”此外,陈舒然同学对陈荣泽同学分享的黄大年事迹分享了自己的一些思考。陈舒然认为,黄老师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值得我们敬仰,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黄老师更加注重规律作息,那他对于国家的贡献时间可能不止短短七年,从而为祖国做出更多贡献。所以,今后我们开展科研事业时,要劳逸结合,牢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该工作的时候认真工作,该休息的时候充分休息,才能更长久的为国家奉献自己的力量。

支部书记陈舒然总结陈述

会议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受触动,尤其是黄大年事迹让同学们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张金花同学说道:“通过学习《权利与义务》专题汇报,让我震撼最深的是黄大年教授的那种爱国报国之志。不论树的影子有多长,树永远扎根在土里。在黄大年身上,人们可以深刻感知一个知识分子浓厚的家国情怀。“奉献”这个词贯穿黄大年同志的人生,他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新时代一个共产党员所应有的精神,斯人已逝,但他的精神不会消逝。”李荞荞同学感叹道:“影片《芳华》主人公活雷锋刘峰的故事引人深思,刘峰这样的人,可以说在不同的时代,活跃在各个集体里。他善良,他容易被集体所感染,他任劳任怨,他对集体无私奉献,他似乎无所不能,离开集体后却价值多数殆尽,我们都应该善待我们身边的‘刘峰’。”

最后,516党支部参会成员合影留念。

516党支部合影留念